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電信服務:指電信管理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電信服務。 二、用戶:指電信管理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之用戶。
一、本辦法用詞定義。 二、參照電信管理法之相關規定,明定第一款及第二款有關電信服務及用戶之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