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核配用戶號碼之電信事業販售搭配用戶號碼之電信服務,應透過商品包 裝、銷售通路或其他明顯公開且易取得之方式,標示第十四條規定。
為強化用戶對於申請及使用獲分配用戶號碼之安全意識,參考香港立法例規範獲核配 用戶號碼之電信事業販售之資訊揭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