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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衛星廣播電視地球電臺工程設備技術規範
修正日期: 民國 96 年 07 月 20 日
相關圖表:
四、發射限制(EmissionLimitations ):
(一)地球電臺其發射載波指定頻寬(AssignedBandwidth )外之旁波瓣
      輻射功率密度相對於主波瓣之功率密度,以 4KHz 頻寬測量時至少
      應低 26dB 以上。
(二)混附波發射(SpuriousEmissions) 限制(不包括 Inter-modula-
      tionProducts):
      1.發射功率超過 10 瓦(Watts,W) 時,其混附波應低於 100  毫
        瓦(Milliwatts,mW ),且相對於期望載波(DesiredCarrier)
        功率值應低 50dB 以上。
      2.發射功率不超過 10 瓦(Watts,W) 時,其混附波應低於 100 
        微瓦(Microwatts, μ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