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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一類電信事業經營者財務報告編製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97 年 11 月 20 日
相關圖表:
五、第四點所定一般財務報表、電信分離會計財務報表及其附註與附表,
    除新成立之事業外,應採前後兩期對照方式編製,並應由經營者之負
    責人、經理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就主要財務報表逐頁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