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資產科目代號之後四碼編號原則如下:
(一)第一碼應將資產科目劃分為:1 通信設備固定資產與 2 非通信設
備固定資產二大類。
(二)第二碼依電信業務區分如下:
0 控制總帳
1 市內網路業務
2 長途網路業務
3 國際網路業務
4 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九百兆赫)業務
5 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一九○○兆赫)業務
6 行動電話業務
7 無線電叫人業務
8 中繼式無線電話業務
9 行動數據通信業務
A 電路出租(市內國內長途陸纜)業務
B 電路出租(國際海纜)業務
C 衛星固定通信業務
D 衛星行動通信業務
E 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中繼出租業務
Y 第二類電信業務
Z 其他非電信業務
(三)第三碼為第二碼之細項分類,第四碼為第三碼之再細項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