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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衛星通信業務審查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27 日
九、申請案經審查委員會審查核可者,申請人應依本規則第十三條規定,
    繳交履行保證金後,由本會發給籌設同意書(格式如附件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