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5 年 10 月 11 日
第 28 條
本辦法細部作業實施規定,由管制執行單位擬訂,報請國防部協調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會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