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102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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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因應未來有線電視寬頻上網技術(如 DOCSIS3.X)不斷精進,其上行控制信號
頻寬及頻點綁定(channel bonding) 亦有更動,爰規定有線電視系統之光纖投
落點以下訂戶全數位化後,該光纖投落點解除上行控制信號頻道管制,使頻道資
源更有效利用,以增加系統經營者數位化之誘因,修正第二項規定。
二、其餘未修正。
- 民國 102 年 09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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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第一項第三款內容移入第一項第一款。
二、原第一項第四款更改款次為第三款。
三、第一項各款修正頻率中文數字及單位。
四、為因應未來有線電視寬頻上網技術(如DOCSIS3.X) 不斷精進,其上行控制信號
頻寬及頻點綁定(channel bonding) 亦有更動,爰規定系統經營者之類比電視
頻道全部關閉後,有線電視系統全數位化後,解除上行控制信號頻道管制,使頻
道資源更有效利用,以增加系統經營者數位化之誘因,爰增訂第二項。
- 民國 98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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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第四十一條之一修正,刪除本條相關附表之規定,並酌作文字修正。
- 民國 96 年 0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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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機關改制現況,修正主管機關用詞,第四款酌作修正。
二、現行第五款與屬系統之頻道與頻率規定無涉,宜另單獨條列規定,爰刪除第五款
,並移列至第十一條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