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審驗、審驗證明補發或換發者,應依本會所定收費標準向驗證機關( 構)繳交審驗費或證照費。
一、條次變更。 二、考量申請審驗證明補發或換發亦涉繳費事宜,爰修正本條,增列上開申請者,應 依本會所定收費標準繳交證照費,以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