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設置之電信設備,應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之技術規範。 經營者對其衛星通信網路應做適當之操作及維護,使各項設備運作符合有 關技術規範之規定;其有違反規定者,主管機關得限期命其改善。
一、條次變更。 二、修正理由同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