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未規定事項,依其他電信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九十一年九月十九日增訂衛星節目中繼業務既有特許執照轉換之過渡條款,其階段 性任務已辦理完成,第二項已無規定之必要,爰予刪除。
一、條次變更。 二、修正理由同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