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評鑑對象 (一)廣播無線電臺:領有行政院新聞局核發之廣播執照者。 (二)電視無線電臺:領有行政院新聞局核發之電視執照者。 (三)有線廣播電視系統:領有行政院新聞局核發之營運許可證者。 (四)固定型地球電臺:領有本會核發之地球電臺執照者。 上述電臺設有分臺或轉播站者,由本會公開抽選其一列為評鑑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