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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動電話業務無線電基地臺審驗技術規範
修正日期: 民國 95 年 06 月 30 日
相關圖表:
7.其他事項:
  行動電話業務一般基地臺、微細胞基地臺及增波器等設備,遇有干擾情
  事發生時,本會審驗人員得依附件三,進行調變頻譜(spectrum due t
  o the modulation)及功率轉換瞬態(spectrum due to switching tr
  ansients)之頻譜測試,測試項目之缺點等級均為 A,測試結果與其他
  審驗項目合併計算合格判定數以作為判定合格或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