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法令查詢系統首頁
回NCC官網首頁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功能選單
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
最新動態
法律及法規
行政規則
解釋函令
英譯法規
法規草案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法令查詢系統首頁
回NCC官網首頁
整合查詢
輔助說明
整合查詢
輔助說明
:::
現在位置:
條文內容
友善列印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管理規則
英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13 日
第 20 條
未得標者或不得參與競標者所繳押標金除第二十一條另有規定外,於主管 機關公告開標結果之次日起,無息發還。得標者依規定繳交履行保證金後 ,無息發還押標金。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96 年 07 月 20 日
修正理由同第三條
全選
解釋函令(0)
相關法條(1)
歷史法條(4)
期
間
自民國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