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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13 日
相關圖表:
第 6 條
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分別訂定公告各類固定通信業務申請須知。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96 年 04 月 25 日
配合主管機關變更,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