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104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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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照「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七條及「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
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統一架設許可證之期間屆滿用語。
二、參照行動通信網路業務、衛星固定通信業務、衛星行動通信業務、第一類電信事
業微波電臺之電臺執照,登載事項已無代表人名稱及負責人,爰刪除第二項第四
款及第五款。
三、現行條文第二項第六款至第十一款移列為修正條文第二項第四款至第九款。
四、其餘未修正。
- 民國 96 年 0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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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本辦法之主管機關修正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修正第一項及第三項相關文
字。
二、第二項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