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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修正日期: 民國 97 年 11 月 20 日
第 24 條
經營者依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三條規定執行成本池庫細分時,其所包含項
目間之動因有顯著差異之成本池庫,應再依動因予以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