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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修正日期: 民國 97 年 11 月 20 日
第 44 條
電信業務或營運作業活動之資金成本為該業務或營運作業活動之使用資產
乘以經營者之資金成本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