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修正日期: 民國 97 年 11 月 20 日
第 9 條
固定資產應以直線法計提折舊費用,其最低折舊年限應符合行政院所訂固
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