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應於實施年度前一年十二月一日前,訂定公告數據通信接取普及 服務之優惠補助金額。 前項優惠補助之項目,以市內數據電路之月租費為限。
一、條次變更。 二、第一項配合本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酌作文字修正。 三、其餘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