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2 月 17 日
相關圖表:
第 17 條
依前節規定完成資格審查後,由主管機關公告合格競價者名單。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96 年 07 月 05 日
一、條次變更。
二、修正理由同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