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競價程序進行中,若有不可抗力因素或發現競價者有重大違規情事,或 其他不宜繼續進行競價程序之情事時,由主管機關宣布暫停競價程序之進 行,並由主管機關視情形決定後續處理方式。
一、條次變更。 二、修正理由同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