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宣布流標: 一、申請經營本業務之家數少於五張執照數。 二、競價者之家數少於五張執照數。 競價程序中第一回合之合格報價家數少於五張執照數,主管機關得宣布廢 標。
修正理由同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