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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1900 兆赫數位式低功率 PACS 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13 日
相關圖表:
10. 鄰近頻道功率測試
10.1  測試目的
      為驗證SU載波頻道之鄰近頻道功率,均在合格標準內。
10.2  合格標準
      載波中心頻率±600kHz:≦2μW。
      載波中心頻率±900kHz:≦0.625μW。
      參照(ANSI J-STD-021-1996) 之 3.4.1.3 Minimum Standard
10.3  測試方法
      測量系統圖解

      ┌─────┐    ┌─┐    ┌────┐    ┌─────┐
      │波形器信號├─→│SU├─→│測試負載├─→│頻譜分析儀│
      │產生      │    └─┘    └────┘    └─────┘
      └─────┘
      a.SU  設定在測量的頻率並發射最大功率,且在 FC(Fast Channel
        ) 內以虛擬隨機數據調變。
      b.測量高頻側的頻道功率 (Pu)
      (a) 將頻譜分析儀的中央頻率調至 fc +Δf  頻率,其中Δf=600k
          Hz。
      (b) 將所有在 fc +Δf±96kHz 頻寬範圍內的所有樣本功率加總起
          來,為高頻側的頻道功率 (Pu) 。
      (c) 將頻譜分析儀的中央頻率調至 fc +Δf  頻率,其中Δf=900k
          Hz,重複 (b)  的步驟。
      c.測量低頻側的頻道功率(Pl)
      (a) 將頻譜分析儀的中央頻率調至 fc -Δf  頻率,其中Δf=600k
          Hz。
      (b) 將所有在 fc -Δf±96kHz 頻寬範圍內的所有樣本功率加總起
          來,為低頻側的頻道功率 (Pl) 。
      (c) 將頻譜分析儀的中央頻率調至 fc -Δf  頻率,其中Δf=900k
          Hz,重複 (b)  的步驟。
      參照 (ANSI J-STD-021-1996)  之3.4.1.2 Method of measureme-
      nt
10.4 測試規定
     測試條件如附錄 A 。
     頻譜分析儀設定:
     中央頻率:          詳見 10.3  測試方法說明
     頻率掃描寬幅:      ±96kHz
     解析寬度:          1kHz
     影視寬度:          3kHz
     Y 軸尺度:          10dB/Div
     輸入水平:          混合器直線範圍的最高值附近 (如:-10  到
                         -30dBm)
     抽樣點 (資料點) :  400 點以上 (如:1,001 點)
     掃描時間:          一次爆衝應該包含一個樣本 (如:5  秒)
     掃描模式:          單一掃描模式
     檢測模式:          正峰模式 (positive peak m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