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發射機頻率誤差測試
6.1 測試目的
測試行動臺或手持臺之載波頻率誤差 500MHz 頻帶時不超過±1.25kH
;800MHz 頻帶不超過 ±1.2kHz 以確保無干擾。
6.2 合格標準
500MHz 頻帶設備:±1.25kHz。
800MHz 頻帶設備:±1.2kHz。
6.3 測試方法
行動臺或手持臺應在打開並發射狀態,且連接 50 Ω功率衰減器,透
過計頻器測量發射頻率的精確度,包括發射機所產生的任何雜訊、諧
波及互調所產生的影響。
6.4 測試規定
測試條件如附錄 A,並依附錄 C 接線方式量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