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互調變抗擾性
9.1 測試目的
量測收信器當受到兩個不需要的信號,但具相等位準信號,其中之一
被正常調變信號調變時,而產生之特定互調頻率,且與標稱信號相關
時,具有成功接收呼叫信號排斥互調之能力。
9.2 合格標準
互調變抗擾性之抗擾值應不小於 42dB
9.3 測試方法
a.信號產生器 1 之設定如下:
信號產生器 1: 頻率 Fc (載波頻率)
調變 FM EXT.DC
偏移 ±4.5kHz for POCSAG;
±4.8kHz for FLEX
振幅 最佳靈敏度 +3dB
信號產生器 2: 頻率 Fc+50KHz
調變 未調變
信號產生器 3: 頻率 Fc+100KHz
調變 400Hz 音頻
偏移 ±3kHz
b.關掉信號產生器 2 及 3 之射頻輸出,調整信號產生器 1 之輸
出,如 6.1 節所述之收信器最佳靈敏度,該位準記錄下來。
c.按步驟 b 之位準,增加 3dB
d.打開信號產生器 2 之射頻輸出 (即不需要的信號) ,並調至 Fc+
50KHz 頻率並不帶調變。
e.增加信號產生器 3 之輸出位準,並調至 Fc+100KHz 頻率並帶調
變。
f.信號產生器 2 及 3 之射頻位準保持在最小且相等,並同時增加
,直到收信器無法成功收到每一次呼叫時為止。
g.至此兩信號產生器之位準開始緩慢降低,直到呼叫 10 次內 8 次
成功接收信號為止。
h.若有必要時兩信號產生器之頻率可調整至得到較好之響應,記錄該
位準。
i.互調變抗擾力應為步驟 h 對 c 之讀數差異值。
9.4 測試規定
a.測試設備安排如圖(四):
┌─────┐┌─────┐
│測試編碼器├┤信號產生器├──┐ ┌─────┐
└─────┘└─────┘ │ │┌───┐│
┌─────┐┌─┴───┐││待 測│├┐50
│信號產生器├┤6dB 匹配墊├┤│ │││
└─────┘└─┬───┘││收信器│├┘Ω
┌─────┐ │ │└───┘│ 負載
│信號產生器├──┘ └─────┘
└─────┘ 測試座
圖(四)
b.測試應在電波暗室內進行,測試條件如附錄 A。
c.測試座應由申請者提供,以使相關測試能在待測收信器上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