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實施階段,新聞從業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國策或有損害國家利益之言論者。 二、影響軍事安全或戰事遂行者。 三、影響民心士氣、社會治安與公共秩序之行為者。 四、洩漏有關國家安全之機密者。 五、利用職務為詐欺、勒索或恐嚇之行為者。
本條第三款及第四款酌作文字修正,理由同第五條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