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臺具有特種任務或為專業性者,其所播放節目之分配,由主管機關會同 有關機關定之。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特種任務與專業性之電臺,其所播節目與一般電臺不同,允宜主管機關,專案規定, 俾能充分發揮其特種任務與專業廣播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