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臺利用國際電信轉播設備,播放國外節目,或將國內節目轉播國外者, 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我國通信衛星電臺業經建立起用,廣播、電視電臺已可直接現場轉播外國廣播電視節 目,或轉播至國外,如未經審查許可即逕行直接播出,問題至多,故應事先報請主管 機關,視轉播節目內容,予以許可或規定錄影監看後再行播出,以免發生不良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