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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0 月 13 日
第 20 條
本法第五十二條所稱相關線路,指訂戶引進線之線纜及線纜相關設備。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5 年 10 月 13 日
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本法條次變更,修正所引條次。 
三、為使本條所稱「設備」一詞更為明確,避免超出母法「相關線路」之文義範圍,
    酌修本條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