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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29 日
第 14 條
系統經營者之普通會計事務處理準則及程序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頒布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