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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2 年 12 月 08 日
第 2 條
電信線路之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但當事
人另有協議者,依其協議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