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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1 月 02 日
第 8 條
管理者於實驗期間應配合實驗業務性質,採行適當及充足之資訊安全措施
,確保資訊蒐集、處理、利用及傳輸之安全。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8 年 01 月 02 日
一、本條新增。
二、資訊安全措施不完善造成資訊安全漏洞,對產業、團體及個人影響範圍廣大,爰
    為保障用戶權益,明定管理者應建置適當及充足之資訊安全相關措施,並參考無
    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增訂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