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網路編碼核配基準:
1.第三代行動通信網路編碼格式及可用容量如附件一。
2.號碼之使用,以一組 CD 碼(10 萬門號)為申請單位,申請表格
如附件二。每次申請門號容量最多可申請五個單位。
3.經營者獲配之第三代行動通信網路編碼總門號數量已使用達到下列
兩款總和以上時,得檢具申請表再次提出申請網路編碼。
(1)最近一次獲配門號數量之 65% ;
(2)除最近一次獲配門號數量外,其餘獲配門號數量之 80% 。
4.區塊號碼之 C 碼字頭分配,由本會就指定區塊依序核配使用。首
次申請核配前,得標者得以抽籤方式擇一 C 碼字頭區塊號碼保留
供其申配使用。
5.0974 或 0984 區塊號碼得於其他 097X 及 098X 區塊號碼用罄後
,方核配使用。
6.得標者未取得系統架設許可前,得申請核配系統測試所需之網路編
碼,並由本會於 0974444XXX 區塊中依序核配一百門號作為得標者
系統測試號碼使用;核配之測試號碼,於得標者取得系統架設許可
並經本會核配網路編碼後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