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船舶無線電臺不定期檢查之實施檢查單位為本會各區監理處;必要時 ,本會得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海洋委員會海巡 署、航政等相關主管機關或地方政府會同檢查。
明定船舶無線電臺不定期檢查之實施檢查單位及協助檢查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