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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管理辦法(92.09.29 訂定)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4 月 01 日
相關圖表:
第 13 條
審驗機構有違反本辦法或委託契約之情事者,除依前條規定處理外,另應
依委託契約所定處罰或其他約定辦理。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0 年 04 月 01 日
本條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