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申請審驗程序: (一)地球電臺架設完成後,須經衛星機構認可符合其傳輸規格,並取 得衛星機構之進接(Access)認證文件後,始得向國家通訊傳播 委員會申請審驗。 (二)申請審驗時須檢具下列文件一式二份,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 請技術審驗: 1.地球電臺審驗自評報告書(如附表一)及相關測試報告。 2.衛星機構核發之衛星進接認證文件及相關認證測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