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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數位無線電視電臺技術規範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05 月 05 日
相關圖表:
十三、數位無線電視電臺發射天線塔臺之規定:
  (一)所有塔臺警示燈運作正常。
  (二)警示燈紅色燈罩無殘破及白光外露現象。
  (三)警示燈泡運作正常,紅色警示燈每分鐘閃爍次數在 12 次至 40 
        次之間。
  (四)具備顯示塔臺燈泡異常之警示。
  (五)塔身油漆無剝落或褪色跡象。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0 年 0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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