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數位無線電視電臺簡易型改善站之發射機特性規定如下: (一)射頻頻率量測(RF Frequency Measurement): 1.射頻頻率之偏移頻率容許度:±10 PPM 以內。 2.輸出電功率:小或等於 105 %核定電功率。 3.使用頻寬(Used Bandwidth):5.7053 MHz 以內。 (二)調變錯誤比(Modulation Error Ratio, MER):20dB 以上。 (三)諧波發射(Harmonic Emissions):應比主波功率低 60dB 以上。 審驗時應記錄量測值於數位無線電視電臺簡易型改善站審驗紀錄表( 如附表五)。
一、本點新增。 二、增訂簡易型改善站之發射機特性規定,放寬原本改善站發射機部分特性要求,以 降低數位無線電視改善站建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