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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ISDN 用戶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修正日期: 民國 96 年 07 月 20 日
相關圖表:
二、適用範圍
(一)本規範所稱之 ISDN 用戶終端設備包括接入整體服務數位網路(I-
      ntegratedServicesDigitalNetwork,ISDN)之下列各種用戶終端設
      備:
      1.ISDN  數位電話機。
      2.ISDN  個人電腦附加卡。
      3.ISDNG4  傳真機。
      4.ISDN  影像電話機。
      5.ISDN  終端配接器、ISDN  終端配接器模組。
      6.ISDNPABX 。
      7.其他 ISDN 用戶終端設備等。
(二)本規範審驗用戶終端設備之 OSI  第一﹑二﹑三層通信協定。有關
      其 OSI  之高層通信協定﹐則不在本要點範圍內。
(三)ISDN  交換機與 110/119  集中受理終端
      設備介接通信協定列為 ISDN 用戶終端設備之選測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