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及適用範圍
1.1 依據
本要點依「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及審驗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2 適用範圍
MES 可為手持式、可攜(手提)式、車裝式、航空式、船舶式、主機
連接式、半固定或固定式設備,或為多模式終端機中之一個元件。
本要點僅適用於表 1 所列衛星行動業務(MSS) 之工作頻帶,多模
式 MES 使用於其他系統之相關頻帶及其技術標準,不適用本要點之
規定。
1.3 內容及參考
關於衛星通信行動地球電臺(MES )之型式認證作業程序、測試項目
、合格標準、測試方法及測試規定等相關技術規範,考量衛星行動通
信屬全球性及國際性之特性,為符合國際標準之一致性,本規範未規
定或與國際標準不一致時,將遵循並參考適用 ETSI TBR 41 最新版
本之相關規定,以期本規範之完整性。
關於衛星通信行動地球電臺(MES )之型式認證作業程序、測試項目
、合格標準、測試方法及測試規定等相關技術規範,考量衛星行動通
信屬全球性及國際性之特性,為符合國際標準之一致性,本規範未規
定或與國際標準不一致時,將遵循並參考適用 ETSI TBR 41 最新版
本之相關規定,以期本規範之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