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無線廣播電視電臺工程設備技術規範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05 月 05 日
二十五、電視發射天線之規定:
    (一)無線電視電臺天線,得採用定向或不定向。但須將天線設置地
          點、高度、結構、天線場型圖及八方位預估輻射場型圖先報經
          本會核准後始得設置,變更時亦同。
    (二)無線電視電臺天線應符合飛航安全標準及航空站、飛行場、助
          航設備四週禁止、限制建築辦法之規定。天線鐵塔應依上述規
          定油漆鮮明色彩並裝置警示燈。
    (三)天線結構應安全牢固,鐵塔及其拉線應經常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