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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2 月 24 日
相關圖表:
第 14 條
設置者依本辦法規定使用之微波頻率,專供其本業務使用,不得供設置目
的以外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