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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技術審驗規範
修正日期: 民國 92 年 03 月 19 日
1.目的及依據:為確保微波電臺之通信品質,並避免相互間之干擾,特依
  電信法第三十九條及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五條
  第二項規定訂定本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