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通訊傳播基本法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自主運作。為明確本會與行政院互動關係,發揮行政機關職務協助功 能,以增進政府整體行政效能,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闡明本會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之立場,並界定本會與行政院之互動係基於機關間 職務協助,以期增進政府整體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