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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參與行政院任務編組應行注意事項
訂定日期: 民國 95 年 06 月 27 日
四、本會代表於出席任務編組相關會議時,對於會議討論或決議事項,認
    有疑義或窒礙難行者,應於會議中聲明異議或持保留意見,並請求列
    入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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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95 年 06 月 27 日
本會代表對任務編組相關會議討論或決議事項,認有疑義或窒礙難行時,應聲明異議
或持保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