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覆審就書面審查決定之。 本會審理覆審案件,必要時得通知覆審人或相關人員到會陳述意見。
一、 覆審決定以書面為之。但為顧及提起覆審人之權益,於必要時,得通知覆審人 到本會陳述意見。 二、 參考訴願法第六十三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