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制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01 日
六、提案單位應於委員會議確認法令制修政策、法案及性別影響評估檢視
    表或前點之法令影響評估,並會商法律事務處研擬草案總說明及逐條
    (點)說明(或條文對照表、對照表)後,提請委員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