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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16 日
相關圖表:
第 1 條
本規則依電信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96 年 03 月 30 日
「無線寬頻接取」業務業經行政院公告列入「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
、時程及家數一覽表」中,爰依電信法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訂定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