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標者於本會得標通知到達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向本會繳交履行保證金及最 低特許費預收保證金後,由本會核發籌設許可;未依規定繳交者,喪失得 標資格。
鑒於本項業務之特許,採競價方式取得本業務之特許資格,惟得標者若嗣後未依規定 繳清履行保證金及最低特許費預收保證金者,喪失得標資格之原因。